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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廷全盘接受议和大纲


    1900年12月22日,奕劻、李鸿章收到英、俄、德、日、美、法、意、奥、比、西、荷11国提出的议和大纲12条,立即电告西安。

    大纲内容主要为:

    一、以最重要的律法将“祸首”治罪。

    二、向各国分别赔款。

    三、派大员赴德、日谢罪,为克林德建碑。

    四、滋事各地罚停科举5年。

    五、炸毁大沽口炮台。

    六、天津至北京沿途设洋兵卡。

    七、各国使馆准永远屯扎卫队。

    八、此后对仇害洋人负有罪责的大小官员,应永远开除不用。

    九、禁止向中国运入与战争有关的材料。

    十、治罪谕旨和告示应张贴两年,解散所有团匪坛会。

    十一、更改各公使观见礼节,总理衙门只设主管大臣1名,以示重视。

    十二、条件全部照允照办后,联军才撤兵。

    议和大纲示追究慈禧太后的责任、逼其归政,全赖李鸿章极力斡旋。慈禧心头大石落地,即于当日复电指示:“敬念宗朝社稷关系至重,不得不委曲求全”,12条一概应允,只是要“竭力磋磨”详细条目,“补救一分是一分”。 议和全权大臣奕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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